1月30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表彰了659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浓洄司法所所长张剑霞同志获此殊荣,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张剑霞同志自1999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以来,牢记宗旨,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敢于担当, 廉洁自律,以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用实际行动在广大群众心中塑造了“好调解员”“好司法所长”形象。
张剑霞同志出色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辖区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曾多次被司法部、省、市、区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婚姻家庭纠纷“金牌调解员”、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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